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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4)明遠精密-公告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
1.事實發生日:112/11/0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第一屆審計委員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劉子猛先生(現任志成合署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獨立董事:任秀妍女士(現任碩彥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獨立董事:潘正芬女士(現任植根法律事務所 合夥律師) (3)本屆審計委員會任期:112/11/01~115/10/31,同本屆董事任期屆滿日止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14-4條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並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負責執行監察人職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