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F產品發行架構
  在我們要瞭解ETF運作架構前我們必須先瞭解ETF發行的三個單位,分別為發起人(委託人)、受託人、投資人。簡單來說,就是發起人向投資人募集需要的資金,運用資金取得追蹤指數成分股後,將財產交給受託人(信託銀行),並讓受託人發行表徵信託財產受益憑證,透過證券銷售的方式售予投資人。ETF的募集發行方式一般而言分為兩種,一種是「種子基金模式」(Seed Fund),另一種就是「承銷發行模式」(Initial Public Offering;IPO),其中又以「種子基金模式」最為普遍。「種子基金模式」是指一檔新ETF發行時,數家券商先各自準備一定額度的資金(種子基金),直接在集中市場中購買指數的成分股,然後將購買的成分股交給負責發行的投信,然後再給保管銀行保管並發行表徵信託財產的受益憑證。等到ETF掛牌後,參與券商再將受益憑證售予投資人。
     在瞭解ETF發行相關單位後,皆下來我們要談的就是ETF的運作體系及流程。ETF的運作包含三個層面,分別為初級市場、次級市場、以及套利操作。

     ETF的初級市場交易也可以稱為實物申購與實物買回機制。所謂的實物申購機制就是指投資人依照標的指數權重將固定比例的股票交給管理機構,管理機構藉由收到的股票創造出新的ETF單位,然後將新的單位交與投資人,這就是所謂的實物申購機制。實物買回機制正好相反,是投資人將一定倍數的ETF單位給予管理機構,而管理機構依照指數權重將一定比例的股票給予投資人。

ETF初級市場示意圖
  除了初級市場外,另一個市場便是次級市場,次級市場的交易方式跟股票一模一樣,而且資金門檻較低,是一般投資人較容易接觸的市場,而且ETF一上市便可進行信用交易,並不受到一般股票信用交易限制的規範。
     ETF不但可以在次級市場以市場價格交易,也可在初級市場中進行實物申購與實物買回,促成了ETF獨特的套利機制。當ETF的市場報價高於資產淨值時,代表基金產生溢價,機構法人便可在市場上大量的賣出ETF,然後買進ETF的持股組合,再用買進的持股組合向管理機構申請實物申購。如此依來便完成了一個套利的程序,由於此套利機制,使得ETF在集中市場的價格將會非常貼近淨值,因為市場價格與ETF淨值一有價差出現便會引起法人機構的套利行為,直到價差消失為止。
法人套利行為(1)
法人套利行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