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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5)天瀚-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7/24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新股32,2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 每股發行價格暫定為新臺幣10元,預計發行總額為新臺幣322,000,000元為上限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暫定每股發行價格訂為每股10元,實際每股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洽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對外公開銷售。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發行新股總額之75%~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紀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事宜,逾期未辦理拼湊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及購置機器設備,因應未來整體經營環境之變化,強化公司財務體質或其他因應本公司長期發展之資金需求。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實際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認股發放日及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發行計畫之重要內容及發行相關事宜,若因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市場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或修正時,或有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