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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95)芯鼎-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01 2.預計發行價格:本次為無償發行配發予員工,發行價格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600,000股。 4.既得條件: 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即日起(即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屆滿下述時程仍在本公司任職,同時年度個人績效評核結果達”良(B)”以上,且善盡職責、無違反公司工作規則等情事,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 時 程 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比例 屆滿1年 30% 屆滿2年 30% 屆滿3年 40%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遇有未符既得條件者,由本公司無償收回並予以註銷,其他各項情事處理方式,悉依發行辦法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 (2)實際被給與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擬定分配標準,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被授予員工為本公司非經理人,由董事長提案經審計委員會覆核後提報董事會同意。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長期服務、提昇員工向心力及生產力,以期共同創造更高之公司及股東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暫以114年03月24日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每股新台幣54.30元及考量假設預估,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600,000股,暫估預計之費用化金額合計約為新台幣32,580仟元,如以114年10月發行計算,114年至117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為新台幣4,751仟元、16,562仟元、8,009仟元及3,258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以目前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96,469,750股計算,預估減少每股盈餘金額合計約為新台幣0.33元,114年至117年減少每股盈餘金額分別為新台幣0.05元、0.17元、0.08元及0.03元。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既得期間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其他權利受限制情形,依發行辦法辦理。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1)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如有修改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據以發行。 (2)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於本公司股東常會之提案、出席股東會、行使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皆委託信託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3)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