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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6)兆豐金-代本公司之子公司兆豐期貨公告向兆豐證券(股)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2段95號2樓、10樓部分及地下4樓停車位乙個 2.事實發生日:114/6/30~114/6/30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董事長核決 民國114年6月30日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總坪數共計254.16坪及一個停車位 每單位價格:辦公室租金2,000元(含稅)/坪/月,停車位租金3,500元(含稅)/個/月, 總金額511,820元(含稅)/月 使用權資產金額:6,082,997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母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原址續租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兆豐產物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93年02月 前次移轉金額:相關資料不可考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該標的物資產日期為93年02月(已逾5年)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租約期間:114年07月01日至115年06月30日 付款期間及金額:每月支付511,820元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本次交易之參考依據:參考附近租金巿場行情及京瑞不動產估價師 聯合事務所出具之估價報告書 決策單位:董事會概括授權經理部門得依內部作業規範辦理之項目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京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2樓辦公室租金2,100元(含稅)/坪/月, 10樓辦公室租金2,121元(含稅)/坪/月, 停車位租金3,465元(含稅)/個/月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王富生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0)中市地估字第000014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供營業使用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本公司為金控子公司,關係人交易於金控法45條已有規範,爰核決程序得適用金控法 第45條及本公司「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授信以外交易準則」之規定辦理。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