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電:公司與供應商間皆簽有擔保不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合約條款
(111/11/08 08:41:40)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611)中電-澄清媒體報導

1.事實發生日:111/11/07
2.公司名稱:中國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網路媒體等
6.報導內容:億光在台控告特力屋、展晟及中國電器專利侵權
7.發生緣由:因應媒體報導澄清
8.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長期透過自身研發,及與國外專利大廠合作製造東亞牌照明產品,品牌深受消費者信任,向來亦重視智慧財產權觀念。
二、本公司以負責任的態度,自始要求供應商務必使用合法專利之零組件,貫徹對智慧財產權之重視,不得侵害他人專利。
今對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指摘專利侵權一事,因本公司與供應商間皆簽有擔保不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合約條款,因此遭到指控甚感困惑。
三、因受指摘的產品型號佔本公司產品線有限,目前此事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狀況並無重大影響。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相關個股:  1611中電2393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