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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0)宏易-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3 2.減資緣由:改善財務結構彌補虧損 3.減資金額:421,673,170 4.消除股份:42,167,317股(含私募普通股股22,484,248股) 5.減資比率:60.72720508% 6.減資後股本:272,699,59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14/06/11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12,729,207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46.68%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減資彌補虧損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減資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認購 (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2)本減資案於提報一一四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執行,本次減資相關之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作業或股本發生變動致減資比例須調整暨其他相關事項等,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法令修訂、主管機關指示、為因應客觀環境需予以變更或修正,亦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