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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3)力士-公告本公司與宣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損害賠償訴訟案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宣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無 4.事實發生日:111/08/0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於109年及110年間向宣喬科技(股)公司進貨之電晶體產品有發生瑕疵,導致本公司銷售予客戶後,陸續接獲客戶反應其裝載該瑕疵電晶體之產品發生異常,本公司接獲客訴回應後,多次請求宣喬科技(股)公司釐清電晶體產品瑕疵原因,惟宣喬科技(股)公司均藉詞虛以委蛇、塘塞本公司而不願配合處理,終使客戶退貨瑕疵電晶體產品及本公司其他產品,本公司亦賠償客戶因該瑕疵產品所衍生之損失,此事已使本公司產生損失及商譽損害,本公司經與宣喬科技(股)公司協商賠償未果,故而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求償金額合計為美金516千元及新台幣264千元。 6.處理過程:本公司委任律師向宣喬科技(股)公司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為本案訴訟原告,於財務及業務方面,均不致產生重大損失。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已委任律師提起訴訟,以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