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111年第1季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資料符合應暫停及恢復融資融券交易之名單
一、臺灣證券交易所依據「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第4條、「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第22條及第23條規定,審核上市公司(不含金融控股公司)公告並申報之111年第1季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資料,符合暫停與恢復融資融券交易之有價證券調整名單如下:
1. 每股淨值低於票面,應暫停融資融券交易之有價證券共有2種:宏遠(1460)、麗嬰房(2911)。
2. 每股淨值回復至票面以上,應恢復融資融券交易之有價證券共有4種:台揚(2314)、皇昌(2543)、慧友(5484)、光麗-KY(6431)。
3. 每股淨值回復至票面以上,應恢復融資融券交易,惟前已因列為變更交易方法而暫停融資融券交易,爰繼續暫停者:晟鈦(3229)。
二、 以上調整作業自本(111)年5月24日起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