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717)長興-公告本公司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2/05/1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長興材料工業(銅陵)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3,615,35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620,465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620,46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長興材料工業(銅陵)有限公司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所為之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887,926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8,50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俟清償相關債務後解除保證責任 (2)日期:俟清償相關債務後解除保證責任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23,615,35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752,09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9.00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0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CNY/TWD=4.439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