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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遠見-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
1.股東會決議日:114/02/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周發 董 事:黃庭洋 獨立董事:伍尚文 獨立董事:劉秋絹 獨立董事:賴重光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34,561,090權,贊成權數32,817,881權,占總權數94.95%,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 事:周發 董 事:黃庭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 事:周發/北京金遠見電腦技術有限公司 董事 董 事:黃庭洋/北京金遠見電腦技術有限公司 董事長及法人代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董 事:周發/北京市海淀區上地信息路1號B棟617室 董 事:黃庭洋/北京市海淀區上地信息路1號B棟617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董 事:周發/電子計算機、文書處理器之銷售 董 事:黃庭洋/電子計算機、文書處理器之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