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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8)劍麟-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巨寰宇全球人文會展中心(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3號23樓之5)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民國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三)民國一一二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告案。 (二)一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3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股東常會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方法依公司法第177條之1規定,行使期間自113年05月22日至113年06月18日止,將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192條之1及相關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3)提案及提名受理期間︰113年04月13日起至113年04月23日止17時前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及提名。 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 (4)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財會總處 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8號19樓,電話:(02)2696-2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