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勞工部提新規,企業應視工人為雇員而非獨立承包人
(111/10/14 10:30:50)

勞工部提新規 企業應視工人為雇員而非獨立承包人

勞工部11日提議一項新規定,企業應將工人視為雇員而不是獨立承包人(independent contractors),以便能獲得更多福利和法律保護。新規定將於明年實施,將對企業利潤、聘用制度、工人的家庭收入和生活品質產生廣泛影響,企業今後更難將工人視為獨立承包人,叫車、送貨和依賴散工的公司將面臨重組。

勞工部表示,新規定將考慮工人的益損率、工作投入度、對雇主的依賴度、長期受聘、從事的工作是否為雇主的重要業務等因素。

聯邦和各州的大多數勞工法都有最低薪資和加班費的規定,但只適用於企業雇員,而雇員占企業的成本比獨立承包人高出30%。

全國數百萬散工在運輸、餐館、建築和健保等行業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勞工部長華爾希(Marty Walsh)表示,企業常將弱勢工人錯誤地歸類為獨立承包人,導致他們失去聯邦勞工法的保護,也失去獲得全額合法收入的權利。

美國勞聯產聯(AFL-CIO)會長麗茲·舒勒(Liz Shuler)表示,勞工部的建議可保護工人避免受到愈來愈多的錯誤分類。

前總統川普的勞工部規定,自己開店或是能為競爭對手工作的工人應被視為獨立承包人,包括優步(Uber)和來福(Lyft)公司的司機。拜登政府的新規定將取代川普時代的規定,勞工部法律總顧問席瑪·南達(Seema Nanda)說,川普時代的規定只有利於企業,但不符合聯邦法院數十年來的裁決。

去年12月的一項調查顯示,全國逾三分之一的工人在過去一年從事某種程度的自由職業,接近6000萬人。

勞工維權組織歡迎勞工部的提議,認為聯邦政府在釐清法規上邁出了重要一步。但美國商會、全國房屋建商聯合會、全國零售聯合會等商界組織則向白宮施壓,要求新規定應對企業更友善,任何規定如果過於寬泛,將傷害希望保持獨立性和靈活性的工人的利益。(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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