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璋:公司董事長違反選罷法之判決
(113/03/14 09:46:19)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712)南璋-公告本公司董事長違反選罷法之判決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歐金獅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2年度選重訴字第2號
4.事實發生日:112/11/3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當事者係於111年時,為參選新北市議員,支出150萬元委請友人至服務處擔任總幹事兼任財務,負責人員調配、財務支出,並在樹林區各里聘任工作人員,以作為幹部協助競選,該款項係給付給工作人員之款項。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之行求賄賂及不正利益罪,處當事人有期徒刑參年陸月。褫奪公權參年。
6.處理過程:當事人已委請律師提起上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目前營運係由專業經理人管理,此案對本公司日常營運無重大影響。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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