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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裕隆-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處分裕隆汽車金融(中國)有限公司股權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2/11/23至民國112/11/23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全數出售所持有大陸地區投資事業裕隆汽車金融(中國)有限公司51%股權。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暫定為人民幣672,157仟元(約新台幣29.57億元),惟最終交易價格將依據交割日時考量調整項目後重新計算確定之。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裕隆汽車金融(中國)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人民幣10億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購車貸款業務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人民幣1,016,259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人民幣63,008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人民幣5.1億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相對人:北京汽車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汽) 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處分損益待交易實際完成時另行公告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合約規定辦理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參酌專家資產評估報告、會計師合理性意見書等相關資料; 由裕隆汽金融(中國)有限公司兩位股東裕融企業及本公司,與交易對象北汽三方協議,並經董事會決議之。 18.經紀人: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因應當前大陸汽車市場發展趨勢和汽車金融環境轉型發展,故擬全數出售所持有之股權售予北京汽車集團有限公司。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2年11月23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2年11月22日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新台幣36,653,369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342.6%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45.4%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64.8%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新台幣34,144,439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319.1%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42.3%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60.4%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9年度:新台幣 745,007仟元 110年度:新台幣 -191,172仟元 111年度:新台幣 1,517,619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109年~110年:無 111年:新台幣33,610仟元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元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6.會計師姓名:阮瓊華會計師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台財證登(六)字第2719號 38.其他敘明事項: 1.本交易受限於股權轉讓協議簽署以及大陸監管機關之審批。 2.後續將依法令規定向投審會辦理核備相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