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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2443)昶虹-本公司未能依金管證審字第1120353696號函於期限內辦理108年第1季起相關期間財務報告更正及重編1.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年季:108年第一季至112年第一季2.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原因:本公司已於112年09月08日委任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查核(核閱)程序中,以致未能於法令規定期限前就上述相關年季財務報告為公告申報。3.因應措施:待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核閱)完竣後,另補行公告申報上述相關財務報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