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達處分新北市新店區不動產予研揚,預計獲利約1700萬元
(111/08/02 09:03:10)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995)晶達-公告本公司處分不動產予關係人研揚科技(股)公司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標示:新北市新店區寶元段109地號
建物標示:新北市新店區寶元段3407,3408,3409建號
建物門牌: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131號7樓,131號7樓之1,131號7樓之2
2.事實發生日:111/8/1~111/8/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建物面積:896.233平方公尺(271.11坪);車位169.227平方公尺(51.19坪)
每單位價格(未稅):每坪新台幣41.24萬元整;車位單位價格(未稅):新台幣152萬元整。
交易總金額(未稅):新台幣119,405,764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研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交易條件與非關係人相當,考量資產實際使用情形及資金運用等因素。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日期、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預計處分利益約新台幣1,700萬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依買賣契約書約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酌專業鑑價機構之鑑價
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總經理執行相關事宜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廣福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119,155,0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黃國保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4)桃市估字第000001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交易條件與非關係人相當,考量資產實際使用情形及資金運用等因素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1年8月1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1年8月1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待交易相對人董事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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