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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6)雅茗-KY-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更新)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一段327號2F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111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本公司111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本公司111年度不擬分派現金股利報告。 (5)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修訂報告。 (6)子公司上海仙(足宗)林「資金貸與超過限額」改善情形。(新增)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表案。 (2)承認本公司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討論本公司減資彌補虧損案(本案應以特別決議通過)。 (2)討論本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本案應以特別決議通過)。 (3)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案(本案應以特別決議通過)。(新增) (4)討論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案。 (5)討論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正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1)補選本公司獨立董事一席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4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12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東資格:採書面方式: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之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受理期間:自112年3月27日起至112年4月6日止,採書面方式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請以掛號函件受理方式寄送,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將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3)受理處所:雅茗天地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部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湖ㄧ路77號6樓)。 (4)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12年5月13日至112年6月9日止,股東得於前述期間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並依相關說明操作(網址:www.stockvote.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