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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9)寶德-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普通股數以不超過6,000仟股為上限。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本次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6條規定(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皆不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實際發行價格待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參酌發行時市場狀況並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6條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本次發行新股總數之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本次發行新股總數之10%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發行新股總額之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股數,按比例認購之。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籌資計畫有關發行時程、發行額度、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資金運用計畫項目、預計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其他重要內容及相關事宜,如有因應市場狀況或客觀環境變更,或經主管 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其他未盡事宜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承銷作業,如停止過戶日、各項基準日、實際發行價格及其他未盡事宜,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並代表本公司簽屬一切有關發行之相關契約、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