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1456)怡華-公告本公司發行112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依據: 一、本公司112年2月20日董事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業經呈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2年4月14日證櫃債字第1120002858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三、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四、依公司法第二五二條第一項之規定公告事項: 1、公司名稱:怡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陸億元整,每張票面金額為壹佰萬元整。 3、公司債之利率:固定年利率1.65%。 4、公司債之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三年期,到期一次還本。 5、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 (1)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營業收入、銀行借款或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工具籌資支應。 (2)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6、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償還金融機構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預計於112年第三季執行完畢。 7、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一○九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新臺幣200,000仟元,一一○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新臺幣300,000仟;截至112年4月10日止,未償還公司債之數額未有變動。 8、公司債發行價格:按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9、公司股份總數、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已實收之金額:截至民國111年12月31日止,額定股本總額為新臺幣肆拾伍億元整(NT$4,5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玖仟參佰柒拾貳萬股(93,72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壹拾元,實收資本額新臺幣玖億參仟柒佰貳拾萬元整(NT$937,200,000元),截至民國112年3月31日止,實收資本額未有變動。 10、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截至111年12月31日止,該項餘額為新臺幣壹拾伍億貳仟柒佰參拾壹萬壹仟元整(NT$1,527,311仟元)。11、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依規定免予公告。 12、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約定事項依規定免予公告。 13、代收款項之銀行名稱及地址: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臺北市松山區長安東路二段225號1樓。 14、承銷或代銷機構名稱:合作金庫證?股份有限公司。 15、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銀行保證,為委任保證契約,證明文件依規定免予公告。 16、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證明文件依規定免予公告。 17、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18、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9、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20、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 21、募集期間及交付日期:本公司債訂於112年4月21日開始募集及完成募集發行,債券並於當日交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