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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9)桓達-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行為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吳定國董事:(a)上海凡宜科技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b)FineTek Pte. Ltd.-董事、 (c)Powerline Corp.-董事、(d)FACO International Co., Ltd.-董事 (e)湧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吳奎雍董事:(a)FineTek GmbH-董事、(b)Golden Land International Corp.-董事 (c)APLUS FINETEK SENSOR INC.-董事、(d)Gain Access Investment Ltd.-董事、 (e)Mutec Instruments GmbH-董事、(f)PT. Finetek Automation Indonesia-董事 (g)湧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下,從事與本公司業務範圍相同或類似 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票決結果,贊成34,583,207權,反對257,762權,棄權/未投票501,347權。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吳定國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上海凡宜科技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閔行區都會路451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設計、生產和銷售各類傳感器、物/液位開關、電子端子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被投資公司,依權益法認列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