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旺科違反重大訊息規定,遭處以違約金3萬元
(113/04/12 08:20:38)

臺灣證券交易所對銘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違約金

銘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重要子公司嵩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12年3月29日與自然人簽訂翔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私募普通股股權買賣協議,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4款情事,惟銘旺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臺幣3萬元,並函知銘旺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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