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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7)臺鹽-澄清媒體報導
1.事實發生日:114/06/16 2.公司名稱:臺鹽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新聞網 6.報導內容:陳啟昱讓公司虧損 台鹽還賤價買民股…股東損失逾20億提告 7.發生緣由:臺鹽綠能因前經營團隊弊案導致嚴重虧損,113年底淨值僅0.34元。臺鹽依 法以每股0.917元(淨值2.6倍)收購,程序經專業鑑價、三位會計師複核及完整公司治 理程序,完全合法合規。特別澄清臺綠資本額3.7億元,民股所稱30%股權,實際上淨值 僅約387萬元,所謂「損失20億」與事實不符。另外,七股台區段案場於總量管制區無法 開發,標售係為降低經營風險、渡子頭案場開發具高度不確定性,所有資產與財報均依 IFRS準則嚴謹列計且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絕無隱匿,若確有報導所稱高達數十億元資產 ,臺綠公司淨值不可能僅餘0.34元,所稱案場利益,與事實嚴重不符。現任團隊均依法 派任,決策恪遵法令,將持續推動臺綠公司之改革。 8.因應措施:此報導與事實嚴重不符。現任團隊均依法派任,決策恪遵法令,將持續推動 臺綠公司之改革。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