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9908)大台北-公告本公司114年度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新光醫療財團法人代表人:吳東進 (2)董事:新光醫療財團法人代表人:彭裕民 (3)董事:新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昕東 (4)董事:欣淼投資(股)公司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 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