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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亞崴-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三次買回庫藏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7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339,781,09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04/18~114/06/17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0.00~46.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07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此情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一:本公司擬實施第三次買回庫藏股案。 說 明: (1)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暨「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買回本公司股份。 (2)買回股份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並辦理銷除股份。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預定買回之期間:自申報之即日起算2個月內執行完畢,預計自114年4月18日起,至114年6月17日止。 (5)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股。 (6)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20元至46元,惟若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 (7)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8)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07%。 (9)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股數(股):0。 (10)前次買回本公司股份執行情形:第一次買回2,095,000股已全數轉讓員工,第二次買回2,958,000股已全數完成註銷。 決 議: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意見,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案由二:擬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出具董事會聲明書案。 說 明: (1)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辦理。 (2)謹依規定擬訂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決議,業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如附件一)。 決 議: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意見,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亞崴機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一一四年四月十七日第十三屆第十三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貳佰萬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07%,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113年第四季合併財務報表流動資產之2.33%,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十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亞崴機電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經會計師查核之合併財務報告及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上下限執行買回股份,核算對同期間相關財務數據之變動情形,公司買回股份後對公司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現金流量狀況及財務結構並無重大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