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港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7,265,743股
(114/03/12 15:53:25)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607)遠雄港-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2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新台幣72,657,430元及7,265,743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壹仟股無償配發2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 1 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拼湊後仍不足 1股或逾期未拼湊者,一律依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而後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因本公司股票依法採無實體發行,且配合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及帳簿劃撥配發作業,故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做為處理無實體劃撥及其他必要之費用。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基於未來業務發展考量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俟股東會決議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如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執行庫藏股之轉讓或註銷、現金增資、國內可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及其它因法令等因素,致影響流通在外之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變更相關事宜。
有關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若因主管機關規定或客觀環境影響而須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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