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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9)華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3 3.股東會召開地點:彰化縣大村鄉中正東路137號(本公司大村二廠)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一三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 (4)一一三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公司章程」修訂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第二十七屆董事(含獨立董事)改選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15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擬訂於民國114年4月7日起至民國114年4月17日止,為受理持股1%以上之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與提名,並於4月17日17時前送達本公司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或『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另請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場所:彰化縣大村鄉中山路二段300號(華豐橡膠財務部) 電 話:04-852-0121 (2)股東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均不列入議案。 本次應選董事十一席(含獨立董事三席),提名股東其提名人不得超過應選名額,並應依公司法第192之1條第四項規定,提名股東提名一般董事應敘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提名股東提名獨立董事應檢附被提名人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