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和證違反證券管理法令,遭處30萬元罰鍰
(114/03/31 08:43:11)

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違反證券管理法令處分案

一、處分時間:114年3月28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康和證券)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及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本會檢查局於113年7月26日至8月13日對康和證券進行資通安全專案檢查,發現該公司辦理防火牆管理作業、應用程式介面管理及應用程式變更管理等作業有缺失情事,顯示康和證券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核已違反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規定。

五、處分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處康和證券新臺幣30萬元罰鍰。(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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